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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

時間:2024-08-16 瀏覽:6352次 來源:

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

 

 

 

 

招標文件

 

 

 

 

 

 

招標人: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蓋單位電子印章)

2024年08

 

 

 

目 錄

 

第一章 招標公告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第三章 評標辦法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參考)

第五章 投標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標公告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項目名稱),招標人為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或“汶馬公司”),項目業(yè)主: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建設費,出資比例為100%。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是《國家公路網(wǎng)規(guī)劃》(2022版)中G6北京至拉薩的聯(lián)絡線張掖至汶川高速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網(wǎng)布局規(guī)劃(2022-2035年)》14條聯(lián)絡線中張掖至汶川高速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連接川甘青三省藏區(qū),項目位于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內。路線起于若爾蓋縣紅星鎮(zhèn)折勿村(川甘界郎木寺鎮(zhèn)北側約1km處),接甘肅省規(guī)劃賽爾龍至郎木寺高速公路,向南基本沿現(xiàn)有國道213線走廊布線,經(jīng)紅星鎮(zhèn)、阿西鎮(zhèn)、打更溝、若爾蓋縣城東,過姜冬村、若隆嘎、年朵壩、熱瑪宗、兩河口,止于松潘縣川主寺鎮(zhèn)以北的黃勝關村附近,接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本項目全長約179km,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技術標準,路基寬度26.0m/25.5m,預算總投資約252億元,建設期4年。

2.2服務地點:郎川高速公路沿線

2.3招標范圍及服務內容

2.3.1本次招標范圍: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服務。

2.3.2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公路建設項目》(HJ1358-2024)、《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 2.1-2016)、《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huán)境》(HJ2.2-2018)、《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huán)境》(HJ2.3-2018)、《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huán)境》(HJ610-2016)、《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huán)境》(HJ2.4-2021)、《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tài)環(huán)境》(HJ19-2022)、《建設項目環(huán)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等進行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及報告相關評審、報批服務等。

2.4標段劃分及服務期限:

本次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標段號為:LCHP。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日起30個日歷天內編制完成本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60個日歷天內取得行政主管部門批復,并提交3份紙質成果文件。

2.5中標后,中標人與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服務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3.1.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表;

3.1.2業(yè)績要求: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以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時間為準)獨立承擔過1個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

3.1.3信譽要求:

(1)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查詢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2)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失信被執(zhí)行人”鏈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投標人。

(3)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間,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為行賄犯罪(投標人須提交無行賄犯罪的承諾函)

3.1.4主要人員要求

(1)技術負責人:1人,同時具有注冊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環(huán)境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職稱。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證、相應證書和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上個月或上上個月開始,往前連續(xù)6個月在該投標人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憑證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在該投標人單位參保的憑證。

(2)技術人員:2人,具有環(huán)境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證、相應證書和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上個月或上上個月開始,往前連續(xù)6個月在該投標人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憑證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在該投標人單位參保的憑證。

3.2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單信封形式)。

5、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5.1獲取方式為:自 2024  08  17  00  00 分至 2024 08   27  23    59 分通過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招標采購平臺(以下簡稱“ 蜀道集采平臺”)(http://zb.shudaojt.com)進行注冊并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后參與投標并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注冊詳見首頁《投標人入駐手冊》。

5.2招標文件費用應以單位名義從對公賬戶轉賬至以下賬戶:

單位名稱: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營業(yè)部

賬號:標書費子賬號

投標人需備注:招標文件費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可簡寫)。

招標文件售價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溫馨提示:請仔細核對系統(tǒng)中的招標文件費子賬號,若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轉賬錯誤,費用概不退還。

5.3招標文件繳費與查詢: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 蜀道集采平臺”,進入“我的項目”菜單,點擊報名項目的“招標文件領取”按鈕,點擊“網(wǎng)上支付”,根據(jù)系統(tǒng)中的賬戶信息進行繳費;在進入的頁面點擊“到賬查詢”按鈕,進行招標文件費繳納情況查詢。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24 08  28  10  00 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蜀道集采平臺”注冊并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

6.2投標(響應)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30分鐘內完成解密工作,投標人持投標單位企業(yè)CA鎖登錄,進入“開標簽到解密”菜單,按照開標系統(tǒng)的指令,選擇對應的項目的投標文件進行遠程解密(開標前及系統(tǒng)公布投標人名單前,不要提前進行遠程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解密的,視為逾期未提交投標文件,其投標無效。

6.3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天府一街535號1棟11層蜀道集團招標管理服務中心開標室進行遠程在線開標。

7、發(fā)布結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招標采購平臺(https://zb.shudaojt.com)、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tfygcgfw.com)、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ǎng)(http://hbvis.net/)上同時發(fā)布。

投標人在投標期間適時關注上述指定網(wǎng)站,并及時下載相關內容,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載過程中如有問題或疑問請及時與招標代理聯(lián)系。逾期未聯(lián)系的,招標人視為投標人無任何問題,或是已收到或默認已收到回復,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8、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

8.1異議的提出:進入蜀道集采平臺(https://zb.shudaojt.com)投標人登錄對應項目后,點擊“異議”菜單提出。超出異議時效的,則不予受理。

開標過程中的異議最遲在招標人點擊唱標按鈕后15分鐘內提出。

8.2投訴的渠道:進入蜀道集采平臺(https://zb.shudaojt.com)投標人登錄對應項目后,點擊“投訴”菜單提出。在有異議程序的事項中,超出異議期間沒有提出異議的,不得進行投訴。超出投訴時效的,則不予受理。

9、其他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投標,數(shù)字認證、投標人注冊和投標流程通過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招標采購平臺(http://zb.shudaojt.com)下載專區(qū)操作手冊進行下載。

如遇系統(tǒng)技術問題請聯(lián)系::4008148188

10、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費站四川汶馬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人:唐先生

電話:028-87111163、028-60193629

 

 

 

 

招標人: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是用于進一步明確正文中的未盡事宜,由招標人根據(jù)本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填寫,與正文無抵觸且與招標文件其他章節(jié)相銜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內容與本須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內容為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附錄表格同屬“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條款號

條款名稱

編列內容

1.1.2

招標人

招標人: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費站四川汶馬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電  話:028-87111163

聯(lián)系人:唐先生

1.1.3

招標咨詢機構

/

1.1.4

項目名稱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

1.1.5

服務地點

見招標公告

1.1.6

項目規(guī)模

/

1.1.7

投資估算

/

1.2.1

資金來源及比例

建設費,出資比例為100%。

1.2.2

資金落實情況

資金已落實

1.3.1

招標范圍

同招標公告

1.3.2

服務期限

同招標公告

1.3.3

質量要求

 

1.3.4

安全目標

 

1.4.1

投標人資質條件、

能力和信譽

(1)資質最低要求:見附錄1

(2)業(yè)績最低要求:見附件2

(3)信譽最低要求:見附錄3

(4)主要人員最低要求:見附錄4

注:上述要求應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以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

1.4.2

是否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不接受。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關聯(lián)情形

1.第(3)目補充: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第(4)目補充:

控股關系,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管理關系,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1.4.4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見本須知前附表第1.4.1項中“信譽最低要求”;

(2)其它不良狀況或不良信譽記錄:

1.9.1

踏勘現(xiàn)場

招標人不組織

1.10.1

投標人在投標預備會前提出問題

招標人不組織。

1.11.1

分包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2.1.1

構成招標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標文件補遺、答疑書(如果有)

2.2.1

投標人要求澄清

招標文件

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形式:以匿名方式在“蜀道集采平臺”中點擊“提問”按鈕進行提出。

2.2.2

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

招標文件的澄清應于投標截止時間2日前在發(fā)布招標公告的同一平臺上發(fā)布,若澄清文件發(fā)出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2日,則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情形除外)。投標人應實時在發(fā)布招標公告的網(wǎng)站上查詢澄清文件,投標人未下載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2.2.3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時間

無需確認。投標人應實時關注補遺書發(fā)布網(wǎng)站,并及時下載澄清內容。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獲知澄清內容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3.1

招標文件修改

發(fā)出的形式

同本須知前附表第2.2.2款

2.3.2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

同本須知前附表第2.2.3款

3.1.1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資料

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

3.2.1

增值稅稅金的

計算方法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3.2.3

報價方式

本項目采用總價報價(單位元,保留到元,形如“935678元”)的形式進行報價,報價包含但不限于投標人完成合同內容所需的現(xiàn)場檢測費、報告編制費、交通差旅費、稅費、評審會務費、評審專家費等可以預計、不可預見的相關費用。

3.2.4

最高投標限價

注:公布的最高限價作為投標人報價的控制上限。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投標文件將予以否決,自動失去投標資格。

3.2.5

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

投標人應充分了解本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

3.3.1

投標有效期

自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期起計算90

3.3.2

撤標應承擔的責任

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應承擔招標文件和法律規(guī)定的責任。

3.4.1

投標保證金

£不要求

?要求(1)本項目需要繳納投標保證金。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現(xiàn)金:人民幣玖仟元整(¥9000.00元)

投標人應于本項目投標截止日前將投標保證金以單位名義從其基本賬戶轉賬至以下賬戶:

開戶名稱: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營業(yè)部

賬號:投標保證金子賬號

投標人需備注:投標保證金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可簡寫)

溫馨提示:請仔細核對系統(tǒng)中投標保證金子賬戶,避免造成轉賬錯誤。如投標人未嚴格按照指定賬戶信息進行轉賬導致投標保證金繳納無效并無法上傳投標文件,后果自負。

若投標保證金繳納至錯誤賬戶的,經(jīng)招標人核驗屬實后,在項目開標后2個月內退還。

(2)投標保證金繳納與查詢: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 蜀道集采平臺”,進入“我的項目”菜單,點擊報名項目的“保證金查詢”按鈕,根據(jù)系統(tǒng)中的賬戶信息進行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查詢。

注:請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附繳納投標保證金的銀行回執(zhí)單。未按投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4.2

投標保證金的利息計算原則

投標保證金不計息。

3.4.3

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方式

招標人最遲將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向中標候選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與中標人在線簽訂合同或將已簽訂的合同上傳至“蜀道集采平臺”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且前三名中標候選人需提供1份紙質投標文件并加蓋單位公司鮮章(郵寄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汶馬高速都江堰西收費站汶馬公司新辦公樓1-5,唐先生收,028-87111163),否則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退還方式:按照投標人繳納的賬戶原賬戶退還。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存在弄虛作假且對其初步評審、詳細評審結果產(chǎn)生影響的行為;

(2)投標人有串通投標行為;

(3)投標人有行賄行為;

(4)投標人有其他行為;

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具體情形見第三章“評標辦法”。

3.5

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無

þ 有,具體要求: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資料必須滿足本章第1.4.1款資格審查最低條件要求,并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以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

3.5.1

投標人基本

情況表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

3.5.3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的時間要求

時間要求: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

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資料必須滿足本須知附錄2資格審查業(yè)績最低條件要求,并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

3.5.4

投標人的信譽

情況表

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資料必須滿足本須知附錄3資格審查信譽最低條件要求,并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

3.5.5

擬委任的主人要員

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資料必須滿足本須知附錄4資格審查主要人員最低條件要求,并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

3.5.9

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要求

本項最后補充: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包括有關資料、澄清)應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投標人聲明不存在限制投標情形,但被發(fā)現(xiàn)存在限制投標情形的,視為虛假投標行為。如投標文件存在虛假,在評標階段發(fā)現(xiàn)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投標;中標候選人確定后發(fā)現(xiàn)的,招標人可以取消中標候選人或中標資格,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還將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3.6.1

是否允許遞交

備選投標方案

□允許

þ不允許

3.7.1

投標文件

應按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2

投標文件要求

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有關服務期限、投標有效期、質量要求、安全目標、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7.3

投標文件的制作及簽字蓋章要求

1.由投標人使用“蜀道集采平臺”自帶的“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制作生成的電子投標文件包括: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詳見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招標采購平臺(https: //zb.shudaojt.com)—“下載專區(qū)”—“操作手冊”。

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本項第1目內容上傳至“蜀道集采平臺”。

3.簽字蓋章需符合招標文件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3.7.4

投標文件份數(shù)及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應按標段分別編制投標文件,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投標文件至“蜀道集采平臺”對應標段。

(2)投標人提交的電子投標文件以解密成功的為準。

3.7.5

上傳、裝訂的其他要求

(1)遞交至“蜀道集采平臺”的電子投標文件,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和“蜀道集采平臺”的要求制作、上傳,以保證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否則,“蜀道集采平臺”將無法識別、無法上傳。

(2)數(shù)字認證、投標人注冊和投標流程詳見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招標采購平臺(https://zb.shudaojt.com)—“下載專區(qū)”—“操作手冊”。

4.1.1

投標文件的加密

遠程電子開標方式:

應按照本須知前附表第3.7.3項要求制作并加密電子投標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標文件,“蜀道集采平臺”將拒絕接收。

4.2.3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遞交至“蜀道集采平臺”的電子投標文件,當標段投標人少于3個(不含3個),該標段將不予開標,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將被“退還”給投標人。

4.3.1

投標文件的撤回

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后已解密成功,投標人要求撤回其投標文件的,其已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見招標公告

開標地點:見招標公告

5.2

開標程序

遠程電子化開標:

(1)宣布開標紀律;

(2)宣布監(jiān)督人員姓名、單位、聯(lián)系方式;

(3)公布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至“蜀道集采平臺”的投標人數(shù)量;

(4)投標人使用生成電子投標文件的單位CA數(shù)字證書解密投標文件。投標人代表應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解密開始時間30分鐘內在線完成電子投標文件解密;

(5)投標人解密時間結束,或在所有投標人提前完成解密后,招標人使用其單位CA數(shù)字證書解密投標文件;

(6)出現(xiàn)本章正文第5.3.3項所列情況以及非投標人原因導致投標人投標文件無法成功解密的,按本須知前附表第5.3.1項(2)目進行補救。因投標人原因造成其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解密的,按本須知前附表第5.3.1項(3)目進行補救。采取補救措施仍未解密的,應對未解密成功的情況記錄在案。部分投標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標文件的開標可以繼續(xù)進行;

(7)導入并讀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標文件的內容;

(8)公布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等內容,并記錄;

(9)招標人對開標記錄進行確認。投標人代表對開標過程有異議的,應在招標人點擊唱標按鈕后后15分鐘內在開標系統(tǒng)彈出的窗口中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

(10)開標結束。

5.3.1

開標補救措施

(1)出現(xiàn)本章正文第 5.3.2 項所列原因的補救措施: 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截止時間止“蜀道集采平臺”自動生成的上傳失敗異常記錄單后,按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情形處理,其已提交的投標保證金予以退還;

(2)出現(xiàn)本章正文第 5.3.3 項所列情況以及招標人原因導致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和證明非投標人原因導致投標人現(xiàn)場無法解密的補救措施:應對未開標的中止電子開標,并在恢復正常后及時安排時間開標。同時采取補救措施時,必須對原有資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處理;

(3)出現(xiàn)因投標人原因造成其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未解密的補救措施:無,視為投標無效,招標人將退回其投標文件。

5.4

開標異議

投標人提出異議與招標人作出答復均應通過“蜀道集采平臺”在“異議”菜單中進行。

6.1.1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其中:招標人代表1人,專家4人;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在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招標采購平臺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

6.3.1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

6.3.2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

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3名(若不足3名,則按相應數(shù)量推薦)

7.1

中標候選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標公告

公示期限:3個工作日

7.4

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是     

þ

(1)招標人不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招標人將依據(jù)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2)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7.5

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發(fā)出的形式

電子形式:通過“蜀道集采平臺”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發(fā)出或紙質形式。

7.6

重新采購

出現(xiàn)下列特殊情況之一,采購人需重新采購:

(1)投標人少于3個的;

(2)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

(3)所有投標人的報價高于限價;

(4)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均未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可重新招標的情形。

7.7

合同價格

本合同價格在合同履行期間不予調整。

7.7.1

履約保證金

 

7.8.1

簽訂合同

(1)招標人將把合同授予按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

(2)在招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中標人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

8.5.1

監(jiān)督部門

監(jiān)督部門: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紀檢辦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費站汶馬公司

電    話:028-87113130

郵政編碼:611800

9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

þ

□否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0.1

投標人的通訊和其他要求

(1)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之前無需向招標人登記有關投標人信息,不提供聯(lián)系方式,應按招標文件要求自行從招標人指定網(wǎng)站查閱和下載招標文件、補遺書,不能下載的應及時與招標代理或技術服務聯(lián)系,否則后果自行承擔。投標人下載補遺書后,不再向招標人發(fā)出確認函。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需踏勘現(xiàn)場的投標人可自行組織前往,相關費用自理,安全責任自行承擔。

(2)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登記投標人信息及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至評標結果公示前,必須保證其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處于有效工作狀態(tài),招標人不承擔由于與投標人聯(lián)系中斷給投標人帶來的任何損失責任。

10.2

投標文件中權利和義務應符合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

(1)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2)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3)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4)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5)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6)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0.3

放棄中標的處理

(1)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投標人若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將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并將上報相關部門;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保證金,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的,中標人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同時上報相關部門;

(3)合同協(xié)議書簽訂后,中標人放棄合同,招標人將不退還中標人履約保證金;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的,中標人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同時上報相關部門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5

招標咨詢服務費

招標代理費金額:以實際中標價為基準,按照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計費標準的87%收取。

招標咨詢費用應包含在投標報價相關細目單價中,不再單獨報價。

支付方式: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后及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前,將招標咨詢服務費一次性支付給招標咨詢單位。

賬戶名:四川交投設計咨詢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成都雙楠支行

賬  號:51050187543600001742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標段

企業(yè)資質等級要求

LCHP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表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標段

業(yè)績要求

LCHP

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以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時間為準)獨立承擔過1個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

信譽要求

LCHP

(1)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查詢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2)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失信被執(zhí)行人”鏈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投標人。

(3)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間,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為行賄犯罪(投標人須提交無行賄犯罪的承諾函)。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標段

人員

數(shù)量

資格要求

LCHP

技術負責人

1人

同時具有注冊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環(huán)境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職稱。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證、相應證書和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上個月或上上個月開始,往前連續(xù)6個月在該投標人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憑證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在該投標人單位參保的憑證。

技術人員

2人

具有環(huán)境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證、相應證書和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上個月或上上個月開始,往前連續(xù)6個月在該投標人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憑證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在該投標人單位參保的憑證。

 


二、投標人須知(正文)

1.總則

1.1項目概況

1.1.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1.1.2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本標段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本標段服務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6本標段項目規(guī)模: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7本標段投資估算: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資金來源及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招標范圍、服務期限、質量和安全目標要求

1.3.1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本標段的服務期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3本標段的質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4本標段的安全目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標段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1)資質最低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業(yè)績最低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信譽最低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主要人員最低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見本章第3.5款的規(guī)定。

1.4.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4.3投標人不得與本標段相關單位存在下列關聯(lián)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同為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6)為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法律法規(guī)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失信被執(zhí)行人”鏈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技術負責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為行賄犯罪;

(7)法律法規(guī)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1.5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1.6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yè)和技術等秘密保密,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語言文字

招標投標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為中文。專用術語使用外文的,應附有中文注釋。

1.8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踏勘現(xiàn)場

1.9.1招標人不組織。

1.10投標預備會

1.10.1招標人不組織

1.11分包

1.11.1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1.12響應和偏差

1.12.1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視為投標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

1.12.2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滿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標人的響應,否則,視為投標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標人的投標將被否決。

投標文件存在第三章“評標辦法”中所列任一否決投標情形的,均屬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標文件中的下列偏差為細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規(guī)定對投標價進行算術性錯誤修正及其他錯誤修正后,最終投標報價未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的情況下,出現(xiàn)第三章“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算術性錯誤和投標報價的其他錯誤;

(2)技術建議書不夠完善;

(3)投標文件頁碼不連續(xù)、采用活頁夾裝訂、個別文字有遺漏錯誤等不影響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偏差。

1.12.4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的細微偏差按如下規(guī)定處理:

(1)對于本章第1.12.3項(1)目所述的細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

(2)對于本章第1.12.3項(2)、(3)所述的細微偏差,可在相關評分因素的評分中酌情扣分。

1.12.5投標人應根據(jù)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務方案等內容以對招標文件作出響應。

2.招標文件

2.1招標文件的組成

本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公告;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發(fā)包人要求;

(6)投標文件格式。

根據(jù)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書面文件為準。

2.1.1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果有)

2.2招標文件的澄清

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fā)現(xiàn)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發(fā)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fā)出的時間距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2日,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2.3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后,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2.2.4除非招標人認為確有必要答復,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回復投標人在本章第2.2.1項規(guī)定的時間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招標人以投標人須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2日,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3.2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要求及時收悉修改內容。投標人應注意及時瀏覽澄清發(fā)布媒介發(fā)出的修改,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獲知修改內容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4招標文件的異議

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提出。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1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提出異議與作出答復均應通過“蜀道集采平臺”在“異議”菜單中完成。

3.投標文件

3.1投標文件的組成

3.1.1投標文件應采用單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

(2)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投標保證金;

(4)資格審查證明資料;

(5)服務方案;

(6)其他資料(若有)。

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澄清確認,構成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1.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應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標保證金。

3.2投標報價

3.2.1投標報價應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稅金,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增值稅稅金計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投標人應按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標函中進行報價。

3.2.2投標人應充分了解本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工作內容和計劃工作量,自行測算相關費用。

3.2.3本項目的報價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關要求。

3.2.4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載明。

3.2.5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3投標有效期

3.3.1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有效期為90日。

3.3.2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應承擔招標文件和法律規(guī)定的責任。

3.3.3出現(xiàn)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應予以書面答復,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3.4投標保證金

3.4.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和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規(guī)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標保證金應采用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形式(若有)。

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否則視為投標保證金無效。招標人指定的開戶銀行及賬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無論采取何種形式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均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招標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項的規(guī)定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也相應延長。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4.2利息計算原則: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4.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3)發(fā)生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

3.5資格審查資料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人應按下列規(guī)定提供資格審查資料,以證明其滿足本章第1.4款規(guī)定的資質、財務、業(yè)績、信譽等要求。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項目證明材料或相關證明材料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則該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定。

3.5.4“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應附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5“擬委任的技術負責人資歷表”應附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或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技術負責人最低要求),則該業(yè)績不予認定。

3.5.7除合同條款約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技術負責人不允許更換。

3.5.9招標人有權核查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料,若在評標期間發(fā)現(xiàn)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其投標將被否決;若在簽訂合同前發(fā)現(xiàn)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若在合同實施期間發(fā)現(xiàn)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從合同價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超過合同價的5%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同時招標人將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相關部門。

3.6備選投標方案

3.6.1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允許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3.7投標文件的編制

3.7.1投標文件應按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2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有關服務期限、投標有效期、質量要求、安全目標、發(fā)包人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7.3投標文件的制作應滿足以下規(guī)定:

(1)投標文件由投標人使用“蜀道集采平臺”自帶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建立分級目錄,并按照標簽提示導入相關內容。

(3)投標文件中證明資料的“掃描件”均為“原件的掃描件(黑白或彩色)”。

(4)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蓋單位電子印章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單位CA數(shù)字證書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簽字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個人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5)投標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標人應使用單位CA數(shù)字證書對投標文件進行加密,形成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

(6)投標文件制作的具體方法詳見“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幫助文檔。

3.7.4投標文件份數(shù)及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7.5投標文件上傳、裝訂的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投標

4.1投標文件的解密或密封和標識

4.1.1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7.3項要求制作并加密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標文件,“蜀道集采平臺”將拒絕接收。

4.1.2封套上應載明的信息: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項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4.2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投標人應在第一章“招標公告”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見第一章“招標公告”。

4.2.3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含3個),該標段將不予開標,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將被“退還”給投標人。

4.2.4逾期到達或者未到達“蜀道集采平臺”的電子投標文件視為放棄本次投標。要求投標人現(xiàn)場遞交的,投標人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投標人對加密的投標文件進行撤回的,應在“蜀道集采平臺”直接進行撤回操作;投標人對加密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投標截止后,投標人不得撤銷已遞交的投標文件。

4.3.2投標人修改投標文件的,應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標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7.3項、第3.7.4項、第3.7.5項規(guī)定進行編制、加密和遞交。對采用網(wǎng)上遞交的加密的投標文件,以投標截止時間前最后完成上傳的文件為準。

4.3.3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放棄投標的,招標人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已收取的投標保證金。

5.開標

5.1開標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在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地點公開開標,投標人可通過“蜀道集采平臺”進行遠程在線開標。

5.2開標程序

5.2.1開標程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2.2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5.3開標補救措施

5.3.1開標過程中因本章第5.3.2項、第5.3.3項所列原因,導致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將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guī)定采取補救措施。

5.3.2在投標截止時間止,因“蜀道集采平臺”系統(tǒng)故障導致投標人無法正常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的情形,投標人應打印并遞交蜀道集采平臺自動生成的上傳失敗的異常記錄單。

5.3.3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應對未開標的中止電子開標,并在恢復正常后及時安排時間開標:

(1)系統(tǒng)服務器發(fā)生故障,無法訪問或無法使用系統(tǒng);

(2)系統(tǒng)的軟件或數(shù)據(jù)庫出現(xiàn)錯誤,不能進行正常操作;

(3)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有安全漏洞,有潛在的泄密危險;

(4)出現(xiàn)斷電事故且短時間內無法恢復供電;

(5)其他無法保證招投標過程正常進行的情形。

5.3.4采取補救措施時,必須對原有資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處理。

5.4開標異議

5.4.1投標人于現(xiàn)場參加開標,對開標有異議的,應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采用遠程電子開標方式,投標人提出異議與招標人作出答復均應通過“蜀道集采平臺”在“異議”菜單中進行。

投標人最遲應在招標人形成開標記錄表后15分鐘內提出異議。

 

6.評標

6.1評標委員會

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yè)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shù)以及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1.2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主動提出回避:

(1)為負責招標項目監(jiān)督管理的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

(2)與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親屬關系;

(3)為投標人的工作人員或退休人員;

(4)與投標人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評標活動公正性;

(5)在與招標投標有關的活動中有過違法違規(guī)行為、曾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6.1.3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回避事由、擅離職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xù)評標的,招標人有權更換。被更換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由更換后的評標委員會成員重新進行評審。

6.2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

6.3評標

6.3.1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jù)。

6.3.2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6.3.1項的規(guī)定在“蜀道集采平臺”上開展評審工作。

如果評標過程中出現(xiàn)異常情況,導致無法繼續(xù)評審工作的,可暫停評標,對原有資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處理,待“蜀道集采平臺”恢復正常之后,應重新組織評審。

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提交的評標報告形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

(1)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

(2)被否決投標的投標人名稱、否決依據(jù)和原因;

(3)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4)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7.2評標結果異議

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7.3中標候選人履約能力審查

中標候選人的經(jīng)營、財務狀況發(fā)生較大變化或存在違法行為,招標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將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前提請原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審查確認。

7.4定標

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guī)定,招標人依法確定中標人。

7.5中標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7.6中標結果公告

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3日內,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標結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內容包括中標人名稱、中標價。

7.7技術成果經(jīng)濟補償

不補償

7.7履約保證金

7.7.1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金額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或事先經(jīng)過招標人書面認可的履約保證金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履約保證金為簽約合同價的10%。

采用銀行保函時,應由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級別的銀行開具,所需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中標人應保證銀行保函有效。

7.7.2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項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的,中標人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8簽訂合同

7.8.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jù)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的,中標人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8.2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在簽訂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7.8.3簽約合同價的確定原則如下:

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8.4簽訂合同事項

(1)招標人和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的同時需按照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必要時可做修改)和要求簽訂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二節(jié)合同附件格式所列相關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費用由中標人負責。合同文件的份數(shù)根據(jù)需要由招標人與中標人協(xié)商確定。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訂之前,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作為合同協(xié)議書的組成部分,始終對雙方具有約束。

8.紀律和監(jiān)督

8.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8.2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8.3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yè)道德,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中沒有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8.4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8.5投訴

8.5.1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投訴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聯(lián)系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8.5.2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規(guī)定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第8.5.1項規(guī)定的期限內。

9.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

本招標項目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0.1自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電話、電子郵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時收到招標人發(fā)出的函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應及時向招標人反饋信息,否則招標人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附件一 開標記錄表

 

詳見“蜀道集采平臺”中開標記錄表


附件二 問題澄清

 

 

 

 

詳見“蜀道集采平臺”中問題澄清


附件三 中標通知書

中標通知書

 

               (中標人名稱):

 

你方于      (投標日期)所遞交的                   (項目名稱)         標段投標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確定為中標人。

中標價:       

服務期限:      

技術負責人:          (姓名)。

請你方在本通知書發(fā)出后的   30  日內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并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7.7.1款規(guī)定向我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特此通知。

 

 

 

 

招標人:                    (蓋單位章)

              月     


 

 

第三章 評標辦法

一、評標辦法前附表

二、評標辦法(正文)


一、評標辦法前附表

《評標辦法前附表》用于進一步明確正文中的未盡事宜,由招標人根據(jù)本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和填寫,與招標文件其他章節(jié)相銜接,并與本章正文內容不相抵觸。前附表內容與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內容為準。《評標辦法前附表》沒有列明的因素和標準不得作為評標依據(jù)。

條款號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1

評標方法

1、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單信封形式,按綜合評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

2、若同一標段多名投標人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評定推薦中標候選人:

①報價低的優(yōu)先;

②報價一樣的,以業(yè)績得分高的優(yōu)先;

③報價與業(yè)績均一樣的,則以企業(yè)注冊資本高的優(yōu)先

④出現(xiàn)上述以外的情況,則按照有利于招標人的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3、在評標過程中,如有效投標不足3個時,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一致認為有效投標仍具有競爭性的,應當繼續(xù)推薦中標候選人,并在評標報告中予以說明。評標委員會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否決全部投標,并在評標報告中做出說明。

評標委員會應按照上述1~3項的規(guī)定推薦各標段中標候選人。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格式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

(1)投標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填報了招標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服務質量等重要內容,符合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2)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投標人的單位電子印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1)投標函及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蓋單位電子印章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單位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投標人的單位電子印章;

(2)投標函及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簽字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個人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電子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形式、時效、內容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要求,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2)采用現(xiàn)金形式擔保,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出,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轉至招標人指定賬戶。

4.如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本款適用于如果投標文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的情形)

(1)提交了授權委托書。

(2)授權委托書上要求蓋單位電子印章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投標人的單位電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要求委托代理人簽字的地方,應加蓋委托代理人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3)授權委托書中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個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

(4)授權委托書后應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掃描件,且身份證掃描件應清晰、有效。

5. 如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本款適用于如果投標文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情形)

(1)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要求蓋單位電子印章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投標人的單位電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電子印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后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且身份證掃描件應清晰、有效。

2.1.2

資格評審標準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表等。

(1)投標人具備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

(2)投標人按照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資格審查資料(一)投標人基本情況表”的附件要求提供了有效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1)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2)提供的證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3.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1)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2)提供的證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4.投標人的信譽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1)投標人的信譽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2)提供的證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5.投標人的主要人員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1)投標人的主要人員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guī)定。

(2)提供的證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6.投標人還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按本項資格評審標準第4目信譽要求已評審的,此處不再評審,招標文件未明確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可提供承諾函)

7.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應符合的其他規(guī)定

(1)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2)投標報價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3)一份投標文件應只有一個投標報價,不得提交選擇性報價;也不得有調價函。

(4)投標函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5)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服務期限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7)權利義務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在投標函中作出承諾。

條款號

條款內容

編列內容

2.2.1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服務方案:35分

主要人員:25分

評標價:10分

其他因素:30分

2.2.2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投標報價函中報價,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評標價不參加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情形:

①未在投標函上填寫報價;

②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

③投標函中無法確定具體數(shù)值。

(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和確定:

①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通過資格評審的投標人投標函中的報價;

②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和確定:

評價基準價按二次平均法計算和確定,即:第一次平均:確定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S(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直接取算術平均值;若有效投標文件>N×10家時,去掉其中的N個最高報價和N個最低報價后計算算術平均值為S,N為自然數(shù))。

第二次平均:對所有小于或等于S的投標報價(不含已去掉的最低報價)的二次算術平均值后即為評標基準價。

③評標基準價=二次平均法計算后的評標價平均值。

注:評標基準價“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小數(shù),第3位四舍五入,如935678.00。

2.2.3

偏差率計算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注:計算結果均保留2位小數(shù),第3位四舍五入,如2.34%。

評審因素細項與評分值

條款號

評審因素

評審因素評分值

各評審因素

細分項

分值

評分標準

2.2.4(1)

服務方案評分

標準

A

35分

服務方案

25分

 

質量服務保障措施方案

10分

根據(jù)項目特點對工期管理、應急服務承諾等進行綜合評價。優(yōu)得8~10(含)分;良得6~8(含)分;一般得4~6(含)分;無此項內容得0分。

2.2.4(2)

主要人員B

25分

技術負責人

15分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10分;

(2)技術負責人每擔任一個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項目技術負責人業(yè)績加2.5分,本項最多加5分。

注:需按招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技術人員

10分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4分;

(2)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后,每有1名技術人員具有注冊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加2分,本項最多加6分。

注:需按招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2.4(3)

評標價C

10分

評標價

10分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

E1=1.2,E2=1。

2.2.4(4)

其他因素D

30分

業(yè)績

30分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10分;

(2)扣除滿足資格審查業(yè)績個數(shù)外,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以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時間為準)每增加1個獨立承擔的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業(yè)績加2分,本項最多加20分。

注:以上項目含已完成及正在服務項目。


二、評標辦法(正文)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分值構成

(1)服務方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評分標準

(1)服務方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1.2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或者對招標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偏差范圍或最高項數(shù);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3.1.3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及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要求投標人對投標報價進 行修正,并要求投標人書面澄清確認。投標人拒不澄清確認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投標報價為各分項報價金額之和,投標報價與分項報價的合價不一致的,應以各分項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投標報價;

(4)如果分項報價中存在缺漏項,則視為缺漏項價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項報價之中。

3.2詳細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項(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服務方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項(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項(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評標價計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項(4)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因素計算出得分D。

3.2.2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得分=A+B+C+D。

3.2.4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3評標結果

3.3.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若得分一樣,則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中標候選人

①報價低的優(yōu)先;

②報價一樣的,以業(yè)績得分高的優(yōu)先;

③報價與業(yè)績均一樣的,則以企業(yè)注冊資本高的優(yōu)先

④出現(xiàn)上述以外的情況,則按照有利于招標人的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3.3.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參考)


附件一 合同協(xié)議書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位選聘項目

合同協(xié)議書

(格式僅供參考)

發(fā)包人: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xié)議書由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鑒于甲方已通過     年  月  日的中標通知書接受了乙方對        項目所做的投標,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xié)議:

一、委托項目概況: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二、合同內容

乙方按照《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公路建設項目》(HJ1358-2024)、《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 2.1-2016)、《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huán)境》(HJ2.2-2018)、《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huán)境》(HJ2.3-2018)、《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huán)境》(HJ610-2016)、《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huán)境》(HJ2.4-2021)、《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tài)環(huán)境》(HJ19-2022)、《建設項目環(huán)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等完成本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組織并通過專家評審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審批及必要的后期服務。乙方還應承擔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及修改工作內容。

三、服務周期及成果交付

合同總費用:     元,合同簽訂日起30個日歷天內編制完成本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60個日歷天內取得行政主管部門批復,并提交3份紙質成果文件。

四、費用、結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費用(含稅費及評審會務費等)包干使用。上述費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完成合同內容所需的報告編制費、交通差旅費、稅費、評審會務費等可以預計、不可預見的相關費用,在合同期內不做調整。

2、合同經(jīng)費支付方式。

(1)乙方取得該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相關費用。

(2)甲方支付每筆合同價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提供滿足支付條件的證明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付款。

3、對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查報告結論為不合格重新設計的專業(yè)再次審查時,不予計費。

五、雙方權力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協(xié)助乙方收集項目區(q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基礎資料,根據(jù)乙方提供的資料清單,提供相關資料。

(2)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工作經(jīng)費。

(3)協(xié)助乙方在報告書審查過程中辦理必須由甲方出據(jù)的相關文件。

(4)協(xié)助乙方組織專家現(xiàn)場考察,協(xié)助乙方組織方案報告會議審查。

(5)協(xié)助乙方做好方案報告報批的有關工作。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30日內完成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并上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在合同簽訂后60日內取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

(2)提交成果份數(shù):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送審稿   份,通過審查后的報批稿  份(具體數(shù)量以滿足報審及審查會需要為準)。

(3)組織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查,并負責匯報、技術答辯以及修改,支付報告書審查費用。

(4)負責審查會的會務組織工作及因此產(chǎn)生的費用;負責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報批的有關工作。

(5)乙方因完成本合同任務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應獨立編制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識產(chǎn)權,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侵權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7)對甲方提供的相關材料予以保密,合同任務完成后應將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返還甲方。

(8)確保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

(9)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若存在遺漏或缺陷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乙方需變更合同條款,應向甲方提交變更內容及理由的申請報告,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后實施。未接到正式批準書以前,不得變更合同條款,否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自行修改條款的一方負責。

(2)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質量等條款嚴格執(zhí)行,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按合同總額20%支付違約金,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應予以退還。

(3)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甲方無故解除時,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承擔善后處理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時,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價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在重大問題上產(chǎn)生爭執(zhí),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則爭議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八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四 份。

九、本協(xié)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本協(xié)議書的組成部分,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單  位(蓋章)                        乙  方  單  位:(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或 其

授 權 的 代 理 人:                             授 權 的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項目名稱:

發(fā)包人(甲方):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

根據(jù)《關于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強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yōu)質, 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      (項目名稱)的項目法人(項目法人名稱,以下簡稱“發(fā)包人”)與     (招標項目名稱)招標第   標段的單位       (單位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訂立如下合同。

1.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guī)定。

(2)嚴格執(zhí)行 (招標項目名稱)招標第    標段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yè)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yè)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guī)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jiān)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發(fā)現(xiàn)對方在業(yè)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guī)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fā)現(xiàn)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2.發(fā)包人的義務

(1)發(fā)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讓承包人報銷任何應由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發(fā)包人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發(fā)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發(fā)包人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發(fā)包人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jīng)濟活動等。

(5)發(fā)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購買合同規(guī)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6)發(fā)包人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伍。

3.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發(fā)包人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發(fā)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發(fā)包人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發(fā)包人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4)承包人不得為發(fā)包人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4.違約責任

(1)發(fā)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 1、2 條,按管理權限,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承包人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 1、3 條,按管理權限,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發(fā)包人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發(fā)包人建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公路 建設市場的處罰。

5.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由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上級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約請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級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裁定意見。

  1. 本合同有效期為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止。
  2. 本合同作為(招標項目名稱)招標第    標段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協(xié)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jīng)合同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     份,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各執(zhí)    份。

 

甲  方  單  位(蓋章)                        乙  方  單  位:(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或 其

授 權 的 代 理 人:                             授 權 的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 投標文件格式

 

 

 

 

 

                (項目名稱)

 

 

 

 

投標文件

 

 

 

 

 

 

 

 

 

 

 

投標人:                                           (蓋單位電子印章)

               

 

目錄 

 

一、投標函

二、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三、投標保證金

四、資格審查證明資料

五、服務方案

六、其他資料(若有)


一、投標函

(一)投標報價函

致: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項目名稱) 第       標段項目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含補遺書第    號至第    號),愿意以       元(大寫   元)的報價,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承包項目相關工作。

2.我方承諾在投標有效期內不撤銷投標文件。

3.技術負責人姓名:         ,年齡:         ,職稱:         

4.質量要求: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3項的要求,安全目標: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4項的要求,服務期限: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2項的要求

5.如我方中標,我方承諾:

(1)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

(2)在簽訂合同時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條件;

(3)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4)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義務;

(5)本標段擬委任的主要人員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6)我公司的投標有期為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期起計算90日。

6.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和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同時,投標文件中權利義務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2款的規(guī)定。

7.在合同協(xié)議書正式簽署生效之前,本投標函連同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之間共同遵守的文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8.我公司完全響應并滿足招標文件的所有實質性要求。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補充說明)。

投 標 人:                      (蓋單位電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二、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xiàn)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jù)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確認、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名稱)第       標段投標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投標有效期期滿。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掃描件。

 

投  標  人:                    (蓋單位電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身份證號碼:                                      

 

                                                        

注:

1.如果投標文件由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則投標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須滿足下列要求:

(1)投標人須在授權委托書上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須在授權委托書上加蓋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3)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個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則其授權無效。

2.如果由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則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法定代表人簽字),性別:____,年齡:____,職務:_____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

 

 

 

 

投標人:                      (蓋單位電子印章)

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注:

1.如果投標文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簽署,則投標人須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須滿足下列要求:

(1)“法定代表人簽字”指加蓋法定代表人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2)投標人須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

2.如果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則不需提交授權委托書。


三、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應采用現(xiàn)金轉賬形式,投標人應在此附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的轉(匯)款憑證影印件。

 

 

 


四、資格審查證明資料

(一)投標人基本情況表

投標人名稱

 

注冊資金

 

成立時間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員工總數(shù)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電話

 

網(wǎng)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電話

 

基本賬戶開戶銀行

 

投標人關聯(lián)企業(y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與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備注

 

 

注:1.本表后應附有以下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

  •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 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信息表

 


(二)近年類似項目情況表

序號:

項目名稱

 

服務時間

 

委托方名稱

 

委托方聯(lián)系人及電話

 

合同價格

 

工作內容

 

備注

 

 

注:

1.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2.投標人應在本表后附合同或任務書或委托書復印件(包括簽訂合同的首頁、項目名稱、服務內容及金額頁、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和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等相關證明材料;業(yè)績時間以行政主管單位批復為準。

3.如近年來,投標人法人機構發(fā)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來證明其所附業(yè)績的繼承性。

4.以上證明材料掃描件均需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


(三)擬委任技術負責人的主要人員資歷表

姓    名

 

年    齡

 

執(zhí)業(yè)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名稱

 

技術職稱

 

學    歷

 

擬在本標段

工作任職

 

工作年限

 

從事類似工作年限

 

畢業(yè)學校

___年___月畢業(yè)于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專業(yè),學制______年

經(jīng)   歷

時間

參加過的類似工程項目名稱

擔任職務

發(fā)包人及聯(lián)系電話

 

 

 

 

 

 

 

 

 

 

 

 

 

 

 

 

 

 

 

 

獲獎情況

 

在崗情況

 

備注

 

注:

1.技術負責人需提供以下三類證明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注冊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掃描件環(huán)境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掃描件

(2)提供其擔任技術負責人的業(yè)績證明材料(業(yè)績證明材料是指:由項目建設單位出具的、加蓋有項目建設單位公章的技術負責人任職證明材料或者加蓋有項目建設單位公章的合同,合同中應能明確顯示相關人員的任職或任命情況,如果合同中不能明確顯示相關人員的任職或任命情況,則投標人還可以附本單位針對相關人員在上述項目業(yè)績中的任職證明文件或任命書等證明材料);

(3)附相關人員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上個月或上上個月開始,往前連續(xù)6個月在該投標人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憑證掃描件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在該投標人單位參保的證明掃描件。

2.以上證明材料及本表均應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


(四)擬委任的技術人員資歷表

序號:

姓    名

 

年    齡

 

執(zhí)業(yè)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名稱

 

技術職稱

 

學    歷

 

擬在本標段

工程任職

 

工作年限

 

從事類似工作年限

 

畢業(yè)學校

___年___月畢業(yè)于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專業(yè),學制______年

經(jīng)   歷

時間

參加過的類似工程項目名稱

擔任職務

發(fā)包人及聯(lián)系電話

 

 

 

 

 

 

 

 

 

 

 

 

 

 

 

 

 

 

 

 

獲獎情況

 

在崗情況

 

備注

 

注:

1.技術人員需提供以下二類證明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環(huán)境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掃描件;

(2)注冊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掃描件(若有);

(3)附相關人員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上個月或上上個月開始,往前連續(xù)6個月在該投標人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憑證掃描件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在該投標人單位參保的證明掃描件。

2.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技術人員,并標明序號。

3以上證明材料及本表均應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


(五)投標人信譽情況表

項目

投標人情況說明

1.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情況。

 

2.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失信被執(zhí)行人”鏈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情況。

 

3.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間,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技術負責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行賄犯罪的情況。

 

 

注:

(1)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4項及附錄3和“投標人須知”正文第1.4.4項及上表規(guī)定,逐條說明其信譽情況。

(2)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印章。

①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查詢網(wǎng)頁截圖;

②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失信被執(zhí)行人”鏈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網(wǎng)頁截圖。

③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間,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技術負責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為行賄犯罪的承諾函(投標人須提交無行賄犯罪的承諾函,格式附后)。


無行賄犯罪的承諾函

 

   (招標人名稱)   

 

我單位   (投標人名稱) (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在 2019  8  1 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間、擬委任的技術負責人  (姓名)   (身份證號)  2019  8  1 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間,沒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行賄犯罪(包括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等)。若在中標合同簽訂之前發(fā)現(xiàn)我單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技術負責人在上述期間存在行賄犯罪的,可取消我單位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資格。若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發(fā)現(xiàn)我單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技術負責人在上述期間存在行賄犯罪的,可從合同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5萬元作為違約金。

特此承諾。

 

 

投標人:                                   (蓋單位電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職務、姓名)     (個人電子簽名章或個人電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服務方案

一、服務方案(含總體組織布置與規(guī)劃,人員設備投入等);

二、質量服務保障措施方案

 

六、其他資料(若有)

 

四川汶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單位選聘項目